《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实施后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探讨
陈士强1
肖泽燕2
梁荣辉3
胡小莲4
1.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 十堰 4420002.十堰市太和医院,湖北 十堰 4420003.十堰市茅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 十堰 4420004.十堰市茅箭区卫健局,湖北 十堰 442000
摘要:本文探讨了《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实施后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措施,提出应建立病媒生物控制长效机制,逐步推行PCO业市场化;加大政府经费投入,提升城市软硬件建设水平;开展健康教育,健全基层病媒生物控制网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基础的综合策略.
关键词:病媒生物控制措施探讨
分类号:R184.3(流行病学与防疫)
论文发表日期:2023-06-20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286-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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