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用水管理对象界定及分类监管重点分析
胡明1
夏细禾1
许斌2
1.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管理局,430010,武汉2.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430010,武汉
摘要:针对我国取水许可制度执行过程中对各类取水、供水、用水对象界定模糊,以及部分类型取用水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提出将取水许可管理对象分为配置类工程、河道内生产工程、公共供水类工程、自备水源类工程以及其他取用水户五大类,并从水量分配、取水量监管、用水总量管理、水资源有偿使用等方面提出监管重点.
关键词: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对象监管重点
分类号:TV213.4(水资源调查与水利规划)
论文发表日期:201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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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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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19,(17)
所属栏目: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