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受益户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思考
苏明
山西省水利厅,030002,太原
摘要: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受益户较多的农村水利工程较难推进,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工程所有权主体缺位,权属不明确.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多年的实践表明,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受益户较多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应是今后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法律
分类号:F045.6+TV+D(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
论文发表日期:201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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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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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10,(6)
所属栏目:工程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