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途径初探
孙卫静1
周月红1
陈玉培2
1.河南省水利厅,450003,郑州2.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450003,郑州
摘要: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所有者主体自然就"缺位",工程集体所有的体制与农村分户经营的体制矛盾没有解决,维护管理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通过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水利资产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对水利工程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经营方式的重要变革.通过有偿出让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经营权,使工程由原来的国家、集体所有或经营转变为由个人、法人单位所有或经营,实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建设、管理、运营新机制,提高水利资产的经营效益.
关键词: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讨
分类号:S27(农田水利)
论文发表日期:200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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