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黄河下游滩区享受蓄滞洪区补偿政策的必要性
王震宇
黄淑阁
王英
1.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防汛办公室2.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防汛办公室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防汛办公室
摘要:为确保防洪安全,减少"二级悬河"的影响,黄委提出了"稳定主槽,调水调沙,宽河固堤,政策补偿"的治河方略.但由于黄河下游滩区居住有大量人口,在实施治河方略和确保滩区群众生产之间就会形成较突出的矛盾.1974年提出的滩区政策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2000年国家出台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对处理滞洪区运用后的群众受灾补偿和灾后重建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有必要对黄河下游滩区享受蓄滞洪区补偿改革进行研究.
关键词:黄河下游滩区蓄滞洪区补偿政策
分类号:TV8(治河工程与防洪工程)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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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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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05,(5)
所属栏目:"两个转变"的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