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庭症状国际分类与解析
吴子明
张素珍
1.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北京 1008532.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北京 100853
摘要:谈到眩晕症状的国际分类,先要介绍国内常用的眩晕分类[1]。首先是根据解剖部位或病变器官分类:1、DeWeese分类法,分为前庭系统性眩晕(或称系统性眩晕);非前庭系统性眩晕(或非系统性眩晕)。2、Edward分类法,将眩晕分为颅内和颅外两大类。3、根据病变器官分类,可分为耳源性、血管性、中枢性、颈性和视性等。其次,根据眩晕性质分类,如Hojt-Thomas将眩晕分为真性眩晕和假性眩晕。前者是由眼、本体觉或前庭疾病引起,有明显的外物或自身旋转感;后者多由全身系统性疾病引起,如心脑血管、贫血、内分泌疾病及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目前,国内较多采用既有解剖部位又有疾病性质的分类:1、前庭系统性眩晕(前庭外周性眩晕、前庭中枢性眩晕);2非前庭性眩晕(眼源性、本体感觉性、全身疾病性和颈源性眩晕)。所有这些分类,都不完美,需要结合目前的学科进展加以改进和完善。完善的基本前提是把眩晕症诊治的核心前庭症状进行明晰的分类和解释。
机标关键词:前庭系统性眩晕症状国际分类系统性疾病解剖部位中枢性眩晕眩晕症分类法
论文发表日期:201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87-1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