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医患关系的性质与类型
马辉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卫生法学系 北京 100069
摘要:医患之间关系分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分为非典型合同关系和承揽合同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分为行政给付关系和行政强制关系.在基本医疗被定性为公共产品后,行政给付关系成为医患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当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时,因医疗行为引发的不利后果理应因由国家承担.
关键词:医患关系非典型合同承揽合同行政给付行政强制
分类号:R197.323.4(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项目(SM201110025006)
论文发表日期:201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7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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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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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5329
年,卷(期):2014,34(1)
所属栏目:医事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