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护理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王书平1
于静涛2
王宝军3
王坤4
白雪1
孙永发1
李雪2
陈云香2
吴华章2
1.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政策研究室 北京 1001912.中国医科大学 辽宁 沈阳 1100013.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河北 保定 0710004.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摘要:目的 为调整精神卫生护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全成本核算和剔除财政补助收入的成本核算方法.结果 精神特级护理成本为7.70元/小时,剔除财政补贴后成本为7.40元/小时;一级和二级护理成本为135.00元/日和63.50元/日,而剔除财政补助后成本为130.50元/日和61.40元/日.结论 应提高精神科的护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标准应该体现护理级别.收费标准的确定按照护理服务项目的成本和剔除财政补助后的成本确定.
关键词:精神卫生护理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分类号:R197.322(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1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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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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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5329
年,卷(期):2012,32(12)
所属栏目: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