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超适应证用药的法律责任问题
刘俊宁1
胡晓翔2
沈正善1
赵太宏1
1.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第一医院 江苏 南京2100062.南京市卫生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江苏 南京210086
摘要: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体现在与人民群众生命的关联性上.因此,国家对与药品相关的标签、说明书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以此作为对保证药品质量的补充,并指导临床用药.《药品说明书》是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等重要数据、结论和信息的来源,也是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科学依据.近年来,在药品的临床使用过程中,医务人员常常面临着治疗药物说明书标注的适用范围与病情不一致,且该病情经临床实践表明可以使用或者替代使用该药品治疗的情况,故而产生了医务人员超适应证用药问题,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责任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关键词:超适应证用药循证医学不合理用药法律责任
分类号:R951(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1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63-64 )
中国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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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5329
年,卷(期):2011,31(11)
所属栏目:医事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