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谈判机制的探讨
谢文媛
巢健茜
1.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疗保险系 江苏南京2100092.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疗保险系 江苏南京210009
摘要:基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支付的目的,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机制的建立在新医改进程中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机制的建立,对于激励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提高、促进支付制度的完善以及更有效地保障参保人群健康有重要意义.文章从谈判的背景、主体、前提、内容和目标等方面对谈判机制的建立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谈判机制
分类号:R197(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771837)
论文发表日期:201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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