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医疗纠纷协商和解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规范化建议
丁宗烽
雷光华
孙维佳
蒋乐善
李劲
袁继华
1.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长沙,4100082.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长沙,4100083.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长沙,4100084.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长沙,4100085.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长沙,4100086.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长沙,410008
摘要: 1 行致调解及民事诉讼处理医疗纠纷存在的主要缺陷
1.1 行政调解在实际操作中失去可行性[1]
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参与解决医疗纠纷还是受到很多问题的困扰,主要集中表现在:第一,各地频发的医疗纠纷,卫生行政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全部参与处理:第二,卫生行政部门没有法律上主动介入的理由;第三,行政调解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关键词:医疗纠纷协商和解规范化
分类号:R197.3(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75-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