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探讨
张同利
李勇
1.丹东市中心医院,辽宁,丹东,1180002.丹东市中心医院,辽宁,丹东,118000
摘要: 1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含义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承保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疏忽、过失或失职导致病、伤员及诊治者伤残、死亡或延长康复期、留下后遗症等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它以医疗机构为投保人.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过失医疗责任保险
分类号:R197(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63-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