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 10.7664/CHE20140519
精神分裂症的疾病经济负担:基于广州医保数据的分析
黄源1
刘国恩2
刘跃华3
王长之4
任晓晓4
张慧5
1.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 北京 100871;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成都 6100412.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 北京 100871;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北京 1008713.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 北京 1008714.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 北京 100871;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 1100165.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广州 510080
摘要:目的:从全社会角度,探讨中国城市精神分裂症的疾病经济负担。方法:利用广州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0-2012年数据,以及伤残调整生命年(Disability Adjusted of Life Years, DALY)指标,对精神分裂症的直接经济负担和间接经济负担进行测算。结果:2010-2012年广州市精神分裂症造成的直接经济负担分别为9569万元、16862万元和19770万元;间接经济负担分别为109668万元、120189万元和137508万元;直接经济负担与间接经济负担之比为1∶8.5。广州市精神分裂症疾病的直接和间接经济负担均呈递增趋势,住院病人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人的医疗花费是直接经济负担的主要组成部分。结论:精神分裂症的疾病经济负担严重,并呈现明显递增趋势,其间接经济负担显著高于治疗疾病的直接经济负担。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疾病负担经济负担伤残调整生命年医疗保险
分类号:R1-9(预防医学、卫生学)R195.4(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1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6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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