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 10.7664/CHE20130920
东中西部城市卫生筹资累进性比较:基于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典型城市居民健康询问调查*
张丽芳1
张艳春1
刘涵2
吴宁1
秦江梅1
1.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1001912.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0
摘要:目的:比较东中西部城市税收、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居民现金卫生支出4种卫生筹资渠道的累进性。方法:利用2011年8个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典型城市居民健康询问调查数据,采用比例法描述东中西部城市4种卫生筹资渠道的分布,并计算其集中指数和kakwani指数。结果:东中西部城市不同经济水平家庭的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居民现金卫生支出构成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社会医疗保险=3.697, P=0.883;χ2商业健康保险=11.349, P=0.183;χ2现金卫生支出=4.146, P=0.844),而直接税构成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17.439, P=0.026),东部城市家庭直接税的公平性好于中部城市。总体上,呈现累进性的筹资渠道是直接税、职工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呈现累退性的是间接税、居民医疗保险,而现金卫生支出在东部城市呈现累退性,在中部和西部城市呈现累进性。结论:发挥税收在筹资公平性的作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关键词:社会区卫生服务东中西部城市卫生筹资累进性
分类号:R1-9(预防医学、卫生学)R197(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中澳卫生与艾滋病项目(HSS409)
论文发表日期:201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69-71 )
英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