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复发再入院影响因素及管理治疗研究
吴洪军
张伟娟
徐丽萍
周先华
施媛媛
丁跃庆
1.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科,江西九江市,3320002.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科,江西九江市,3320003.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科,江西九江市,3320004.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科,江西九江市,3320005.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科,江西九江市,3320006.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科,江西九江市,332000
摘要: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复发再入院的影响因素,研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对精神分裂症复发再入院的干预效果。方法以2007年首次发病在本院住院治疗的368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使用生活事件量表(LES)、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自编调查表等对复发因素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在此基础上分为抗精神病药物开放治疗对照组(对照组,n=184)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干预组(干预组,n=184),观察5年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对精神分裂症复发再入院的影响。结果单因素回归分析显示,年龄、婚姻、家族史与精神分裂症复发再入院不相关(P>0.05)。性别、未治疗的精神病期(DUP)、负性生活事件是复发再入院的危险性因素(P<0.05);受教育程度、服药依从性、社会支持是精神分裂症复发再入院的保护性因素(P<0.05)。多因素回归分析显示,服药依从性、社会支持、负性生活事件是复发再入院的主要影响因素(P<0.05)。5年来干预组的复发再入院率较对照组下降(P<0.05)。结论服药依从性、社会支持、负性生活事件是精神分裂症复发再入院的主要影响因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干预是降低复发再入院率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复发再入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心理社会干预
分类号:R749.3(精神病学)
资助基金:江西省卫生厅2012年度科技计划(No.20123193)
论文发表日期:201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78-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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