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例上访案例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分析
陈蒂丝
孔娣
张校明
田媛媛
李焱
胡峻梅
1.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6100412.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6100413.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6100414.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6100415.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6100416.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610041
摘要:目的 探讨近10年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上访案例的特点.方法 对在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鉴定的共3387例案例中涉及上访的31例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前5年组上访案例有6例(0.53%),后5年组有25例(1.11%).有一定事实依据组的上访持续时间长于无事实依据组(P<0.05).31例案例的鉴定结论有17例(54.84%)为精神分裂症.前5年组与后5年组的鉴定结论无统计学意义(P>0.05).无事实依据组与有一定事实依据组的鉴定结论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 近5年来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上访案例数量较前5年有所增多.有一定事实依据上访者的上访持续时间较无事实依据上访者长.司法鉴定的上访案例中,精神分裂症仍是主要鉴定诊断类型.无事实依据的上访人员中出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可能性较大.
关键词:司法精神病学司法鉴定上访案例精神病
论文发表日期:200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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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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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9-6574
年,卷(期):2009,9(1)
所属栏目: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