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式探讨
谢晓花
深圳市南岭医院,广东,深圳,518114
摘要: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医学证明,我院从1996年6月1日启用至今,知晓率及适用范围逐年提高,由于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力度不够,监护人不了解<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及缺乏相应的规范化管理措施,影响出生医学证明的质量[1].
机标关键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范围知晓率监护人规范化质量
论文发表日期:201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116-117 )
齐鲁护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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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TPCD
ISSN:1006-7256
年,卷(期):2010,16(3)
所属栏目:护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