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护理记录与防范医疗纠纷
付贞
邹城市人民医院,山东,济宁,273500
摘要: 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法规中明确了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客观资料作为法律文件,为护患双方提供了法律保护及举证依据.为适应新形势,结合现阶段护理记录中出现的相关法律性问题进行探讨,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护理记录,加强医护交流,提高法律意识,防范医疗纠纷[1].
机标关键词:规范护理记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法律性问题医疗纠纷法律意识法律文件法律保护组成
分类号:R1(预防医学、卫生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11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