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输液签名单的设计及应用
郭长芳
薛华妮
王纪兰
1.日照市中医医院,山东,日照,2768002.日照市中医医院,山东,日照,2768003.日照市中医医院,山东,日照,276800
摘要: 随着我国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如何进一步规范医嘱执行,减少医疗纠纷,强化法律意识,成为我们护理人员研究的新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配套文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病历规范>),要求各级卫生部门遵照执行,其中第3章第29条规定[1]长期医嘱必须有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医嘱执行签名首次以规范的形式要求各医院执行,做为法律诉讼证据.我院自2002年11月份开始在临床各科室实施静脉输液单签名制度,设计制作了静脉输液签名单,实行护患双方签名,并将此单保存于病历中,经过1年多的实践,逐步得到规范.现将设计执行过程及体会报告如下.
机标关键词:静脉输液单名单签名制度规范医嘱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门病历书写人民共和国
分类号:R4(临床医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7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