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法》施行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徐延平
江苏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摘要: 一、<煤炭法>施行中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少人对<煤炭法>的精神实质缺乏深入的理解,看不到煤炭工业实行大中小并举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的,是符合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方针的.一些同志习惯于计划经济下的发展模式,对以法治矿以法管矿认识不足,在宣传贯彻<煤炭法>时,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一知半解,一般号召多,具体分析少;对贯彻<煤炭法>的艰巨性思想准备不充分,强调困难多,工作力度小;一旦发生问题,不敢挺身而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息事宁人多,理直气壮少.
机标关键词:煤炭法两个积极性宣传贯彻思想煤炭工业精神实质计划经济合法权益
分类号:D9(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199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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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经济研究

煤炭经济研究

CSTPCD
ISSN:1002-9605
年,卷(期):1998,(3)
所属栏目: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