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 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机标关键词:农作物种子种子生产生产经营许可证主管部门审核人民共和国职责分工政府农业
论文发表日期:201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9-1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5-10 )
种业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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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4749
年,卷(期):2016,(12)
所属栏目:种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