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种子"案件纠纷的发生及解决办法
孙立杰
赵万兵
1.信阳市种子管理站,河南,信阳,4640002.信阳市种子管理站,河南,信阳,464000
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贯彻实施与种子市场的开放,近年来,"假劣种子"案件不断发生,其中有非法经营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的情况,也有因气候、技术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情况,或两者兼有多个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为更好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应明确划定假劣种子界限,分析总结造成损失的非种子因素,这对正确处理"假劣种子"案件是十分重要的.
机标关键词:种子法案件人民共和国种子市场品种选育合法权益非法经营生产者
分类号:D9(法律)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9-1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18-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