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与经营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范阳
王永士
郭安斌
张志民
祁国宾
1.安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河南,安阳,4550002.安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河南,安阳,4550003.安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河南,安阳,4550004.安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河南,安阳,4550005.安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河南,安阳,455000
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逐步实施,我国种业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逐步活跃,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实践证明,《种子法》的实施对规范种子生产和种子经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起到了可靠的法律保证,确保了我国农业快速、健康发展,打破了我国种业长期以来画地为牢、垄断经营的局面,一大批农业科研单位和民营种子企业伴着《种子法》实施的东风,以崭新的形象出现在我国种业市场上,为种子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农作物新品种和新技术迅速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本文结合多年的生产、经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机标关键词:种子生产种子经营种子法种业市场社会经济效益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农民利益推广和应用
分类号:F7(贸易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9-1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10-11 )
麦类文摘.种业导报

麦类文摘.种业导报

ISSN:1003-4749
年,卷(期):2007,(3)
所属栏目:种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