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质量赔偿诉讼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李永军
聊城大学管理学院,聊城,252059
摘要: 很多种子消费者认为因所购种子存在质量问题而造成损失时,在不能自行和解与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应诉诸法院要求赔偿,这是非常正确的.但是,有的种子消费者由于缺乏农业知识、法律知识以及必要的准备,致使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下面笔者结合两案例谈一下种子质量赔偿诉讼需注意的几个问题,供参考.
机标关键词:种子质量消费者自行和解质量问题法律知识有效保护赔偿诉讼合法权益
分类号:F3(农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9-1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8-9 )
麦类文摘.种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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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4749
年,卷(期):2006,(4)
所属栏目:专家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