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兽药管理条例》之浅读
王立新1
聂磊2
1.辽宁省朝阳市兽药饲料监察所,辽宁,朝阳,1220002.辽宁省家畜家禽遗传资源保存利用中心,辽宁,辽阳,111000
摘要: 新修改的《兽药管理条例》业经2004年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笔者作为一名兽药管理工作者,对新颁布的《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认真研读,并与修改前的《条例》进行了认真比较,感受颇多.
机标关键词:兽药管理条例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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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畜牧兽医

辽宁畜牧兽医

ISSN:1672-9692
年,卷(期):2004,(8)
所属栏目:兽药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