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与气象条件的关系研究
白永清1
何明琼2
刘静2
祁海霞3
1.中国气象局武汉暴雨研究所,暴雨监测预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430205;湖北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武汉4302052.湖北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武汉,4302053.武汉中心气象台,武汉,430074
摘要:恶劣天气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为了解气象条件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影响程度,基于2006-2008年汉宜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分析了该路段交通事故的月际和日变化特征,利用事故率和日交通事故指数区分定义了交通事故频次和灾害严重程度,采用多项式曲线拟合了气象条件与事故指数的关系,确定了事故突发增长的临界气象指标.结果表明:汛期5-9月是汉宜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高发时期,冬季其次,春季3-4月及秋季10-11月事故发生较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存在明显日变化特征,03-04时和14-17时为事故高发时段.汉宜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频率主要受中到大雨和夏季高温天气的影响,事故灾害严重程度主要受强降水和冬季低温天气的影响.大风强降水天气条件下的事故率要高于一般强降水条件下的事故率,夏季潮湿、闷热天气条件下的事故率要高于一般高温天气条件下的事故率.当高速公路沿线平均日雨量达到中到大雨时,事故率达到高峰;当沿线平均雨量超过20 mm时,事故灾害突发严重.当公路沿线平均高温超过33℃时,事故率突发增长;0~3℃的低温对事故灾害程度影响较大.
关键词:交通事故日变化特征气象条件临界气象指标交通事故指数高速公路
分类号:P49(应用气象学)
资助基金:湖北省气象局科技发展基金(2013Q07)中国气象局华中区域气象中心科技发展基金(QY-Z-201305)
论文发表日期:2015-04-02
在线出版日期:2026-09-1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6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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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与环境科学

气象与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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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3-7148
年,卷(期):2015,38(2)
所属栏目: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