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医嘱记录本在抢救中的应用体会
刘克英
王丛英
1.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4340002.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434000
摘要: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医生一般不能下达口头医嘱,在抢救病人时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应先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在抢救结束后6 h内补记.
机标关键词:口头医嘱录本抢救医疗机构书写规范医生人时护士
论文发表日期:201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158 )
护理管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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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1-315X
年,卷(期):2010,10(3)
所属栏目:经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