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源头区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方法研究
刘军政
白绍斌
张新华
范习超
黄火键
赵钟楠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河南新乡453002;农业部节水灌溉工程重点实验室,河南新乡4530022.四川省水利厅,成都6100173.四川大学水力学及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成都6100654.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北京100011
摘要:江河源头区生态、经济和社会特征突出,常规生态补偿方法在江河源头区适用性存在问题.[目的]提出江河源头区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方法.[方法]通过皮尔曲线和土地利用占比分别赋予主体功能价值和次要功能价值不同的权重,确定了主体功能法的2种补偿标准测算方法.以雅砻江支流安宁河源头区作为典型进行实例计算,并与常规生态补偿方法的计算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核算金额大小关系: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法(23.15亿)>主体功能法1(皮尔曲线5.89亿)>主体功能法2(土地利用5.68亿)>机会成本法(4.93亿)>条件价值法(1.92亿).按照主体功能法实施生态补偿后,源头区上下游人均财政收入差距从原来的2.5倍缩小到1.1倍左右.[结论]本研究提出的主体功能法充分考虑了源头区的生态特征、社会的经济发展阶段以及补偿主体的可承受能力,能够有效调整源头区上下游损益关系,并且2种主体功能法中的主要与次要功能价值权重确定客观,具有普适性.
关键词:江河源头区主体功能法皮尔曲线土地利用生态补偿
分类号:TV213.4(水资源调查与水利规划)
论文发表日期:2020-05-28
在线出版日期:2026-09-12(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7( 12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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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排水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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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CSTPCD
ISSN:1672-3317
年,卷(期):202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