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施《广西水文条例》为契机推进广西水文现代化
魏文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530023,南宁
摘要:2008年6月1日,<中华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作为地方性配套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条例>也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将从六方面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广西水文事业现代化建设,以优质的水文水资源信息支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水文条例贯彻落实广西
分类号:P33(水文科学(水界物理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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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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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
ISSN:1000-1123
年,卷(期):2008,(15)
所属栏目:贯彻落实水文条例 加速发展水文事业征文